为了公平公正、规范做好我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经研究讨论,我院制订如下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一、成立园艺园林学院复试和录取领导小组
在我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领导和组织本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包括制定及公布复试录取工作办法、遴选和培训工作人员、开展招生政策宣传、组织实施复试、处置突发事件、依法依规公开招生信息等。
二、复试资格与审核
根据国家复试基本要求、学校专项计划复试基本要求、分专业招生计划、一志愿上线考生情况、调剂专业要求等,我学院各专业确定分数线、复试考生名单,报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核,并按期公布一志愿复试名单、调剂复试名单告知考生。
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批复试。满足复试条件考生数大于招生计划的专业,实行差额复试,复试比例不低于120%。
复试阶段,我院将对考生资格严格审核。考生提交虚假材料、不符合录取条件的,一经核实取消复试录取资格。考生需在复试前根据学院要求提交如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
若身份证丢失,须提交临时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或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原件(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
2.准考证(如丢失可登录研招网重新下载)
3.学历学籍材料
(1)应届本科毕业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2)2026年入学报到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网络教育本科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3)2026年入学报到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生:自考准考证原件(丢失准考证的,由考籍所在省自考办出具考籍证明或成绩证明)
(4)往届考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5)在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4.大学学习成绩单(加盖毕业学校教务处或档案管理部门印章)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或申请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入伍批准书》(在个人档案中留存,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视为有效)和《退出现役证》原件
6.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的考生:符合加分政策的有关证明材料
7.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户口本首页和个人单页、定向就业材料
8.其他材料
(1)《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材料(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填写并加盖印章)
一志愿考生以我校公布的复试名单为准,调剂考生在接收并确认复试通知后,均须按照通知中规定的时限,通过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按要求提交复试资格审核材料。
三、复试工作安排
1、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
各学科(专业)成立面试专家组,每组不少于5人,负责面试工作。面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可以召开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
各面试专家组配备一名工作人员,负责面试前审查考生的复试资格,做好复试材料收存,对整个面试过程进行录像,记录复试内容,并于复试结束后将材料整理留存备查。
2、复试环节设置及要求
(1)复试形式
采用线上复试。同等学力加试使用雨课堂和阿里钉钉;面试首选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备选阿里钉钉。面试现场预留应急电话1部。复试时考生端需要双机位(电脑+手机),考生需提前准备复试设备,包括摄像头和带麦克风的耳机。
(2)复试内容
复试包括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专业素质能力测试、综合素质能力测试三个综合面试环节,各专业均不设置笔试,同等学力考生设有同等学力加试。
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为英语测试,在面试中进行。
专业素质能力测试考察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考察考生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考核考生专业实践技能;考察考生科研探索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综合素质能力测试考察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本学科(专业)以外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实践情况,语言表达能力、思维的敏锐性及逻辑思维能力等。
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期间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科目设置以本年度招生专业目录公布信息为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加试每门满分100分,单门得分小于60分,加试不合格,不予录取。园艺学、农艺与种业专业加试两门考试总时长60分钟;植物保护、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专业加试两门考试总时长120分钟。考生在视频监控下接收试题,按老师的指令在规定的答题时间内完成作答并提交答卷,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答卷提交者视为无效答卷。
四、复试成绩计算
根据专业特点确定复试项目权重,各考核项目满分100分。
园艺学(学术型硕士)、植物保护(学术型硕士)、农艺与种业(专业硕士)、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专业硕士):复试成绩(100%)=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20%+专业素质能力测试成绩×40%+综合素质能力测试成绩×40%。复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复试满分为100分,复试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五、总成绩折算办法
按照考生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的比例评出考生综合分数:
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原则依次择优录取。
六、录取规则
各学科专业第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别排序,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后录取调剂考生。调剂考生按复试批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录取。
考生按总成绩排序优先录取。在总成绩相同情形下,依次比较如下成绩项:复试成绩总分,初试成绩总分,初试业务课二成绩,初试业务课一成绩,初试外国语科成绩。若考生初试外国语科成绩仍相同,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形成关于上述考生排名的书面意见,报请我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议。“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同等条件下服役时间长的考生优先录取。
七、考生复试纪律及要求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信考试的意识。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我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我校认为有必要时,经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同意,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八、复试档案
依照有关规定,全部复试拟录取考生,形成复试档案留存备查。
九、信息公开
我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拟录取名单,报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议,集中公示7日,接受社会监督。
十、投诉与申诉
我院投诉和申诉电话:19902164896
邮箱:yyx23781301@163.com
十一、本办法未尽事宜,遵照学校本年度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执行。
天津农学院园艺园林学院
2026年3月24日